当前位置: 电气装置 >> 电气装置优势 >> 关于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4月5日,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应急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措施,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要制定一份科学规范的复产复工方案。加强复产复工过程安全管理,尤其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更要重视复产复工方案的审核把关,确保复工复产工作严格有序实施。
二要组织人员到岗到位。复工复产前,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全员在岗在位,尤其是企业法人、总经理,技术、生产、安全相关管理人员均要到位,切实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三要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组织员工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开展安全知识培训、业务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有效提升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特别要加强对新招录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四要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高危工艺、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进行全面系统检查,落实风险防控技术措施。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五要严格落实特殊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动火、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检维修等特殊作业要严格落实审批制度,严防“三违”行为。重点加强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的防控措施落实。
六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开展演练。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及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七要落实重点行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审批制度。高危行业企业要在复工复产方案中制定完善的复工复产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工复产方案(安全措施)未经审查或验收通过不得开工生产。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对直接监管的复工复产企业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和验收,做到合格一个、复产一个。
《通知》强调
要强化复产复工期间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等领域的相关企业复产复工服务指导力度,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调度。
要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一对一帮扶、远程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手段开展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服务,全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要坚持监管和服务相结合,帮助企业解决复产复工中的问题和困难,对于复产复工条件不达标的企业,要通过专家帮扶指导、第三方机构技术支持,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来源: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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