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气装置 >> 电气装置资源 >> 国标爆炸性环境静电危害指南外部非金属
14对符合GB.1设备的特殊要求
14.1概述
在本部分中,产品静电试验的限值与GB.1中的限值不同。本部分规定的限值在某些情况下更保守,因为它们适用的工业用范围更广。这些应用中的物质状况与符合GB1的电气设备的情况区别很大。这些更保守的限值依据的理论模型有经验数据支撑。
为了将所有有关的静电要求集中起来,在本部分这一意中列出GB.1对静电的要求作为资料,增加有用的解释性材料及对本部分其他内容的引用。
GB/T.27-中的试验方法与GB.1的试验方法等效,但一此情况的气候条件不同GB.1范围内的设备可按照GB.1规定的气候条件进行试验。
注:在设备中利用符合GB.1规定限制的产品和材料,未发现引起任何意外点燃。
14.2外部非金属材料上的静电电荷
14.2.1适用性
本条的要求仅适用于电气设备外部非金属材料.包括用于外壳外表面的非金属部件。
注1:丰金属涂层、薄膜、箔层和板通常附加在外壳外表面。为其提供附加环境保护。本条处理其储存静电电荷的能力。
注2:通常认为玻璃不会储存静电电荷。
14.2.2避免静电电荷在I类或Ⅱ类电气设备上积聚
电气设备宜设计成在正常使用、维护和清洁时避免由静电电荷引起点燃危险的结构。宜通过下列一顶或多项措施满足该要求:
a)合理选材,使其在按GB/T.27-规定测量时面电阳至少符合下列一项要求(见6.2.1):
——在相对湿度为(30士5)%的测量条件下,不大于GΩ:
——在相对湿度为(50±5)%的测量条件下,不大于1GΩ。
注1:更多信息见6.1。
b)限定外壳非金属部件的表面积,按照6.3.2确定,数值见表23。
如果非金属材料外露面积用接地框架围住.则表面积可增加四倍(见6.3.3)。
或者,对于有非金属表面的长条形部件,例如,管子、细棒或绳索,不必考虑表面,但其直径和宽度不宜超过表23规定的值。
注2:外部电路连接电缆不属于第14章的范围。外部电缆的信息见GB/T.15。
注3:对于液体管道和软管的要求不属于第14章的范围。对于液体管道和软营的要求见7.7。对于固体管道和软管的要求见9.3.3。
c)在导体表面的绝缘层绝缘层厚度宜至少符合下列一项要求:
——绝缘层预期不会承受大于人工摩擦的较强起电过程(见3.13)且厚度对于I类、ⅡA、ⅡB不大于2mm,或者对于ⅡC不大于0.2mm(见表23和6.3.4.2)。
——按照GB/T.27-测量时,通过绝缘层厚度测量的击穿电压不大于4KV。
注4:根据GB/T.2,施加直流电源的绝缘材料,用直流进行击穿电压试验,试验方法见GB/T.1,并采用GB/T.2的附加要求试验方法和附加要求也在GB/T.27-中给出。
d)采用导电涂层的措施(见6.3.5)。非金属表面可覆盖黏结牢固的导电涂层,涂层和黏结点(拟固定安装的设备)或外壳上最远的电位点(便携式设备)之间的电阻不宜超过1GΩ。宜按照GB/T.27-测量电阻,但要使用mm2的电极在表面和黏结点之间或外壳上最远的电位点之间最不利的位置测量。
注5:对涂层材料有影响的环境条件包括气流中的小颗粒、溶剂蒸气和类似的东西。
e)通采用本部分的何其措免静电电荷点燃危险。
f)按照GB/T.27-在最不利条件下测量,最大转移电荷在表23的限值范围内。
g)对干特殊情况GB.1允许使用不符合a)~f)要求,目具有放电信险的固定式设备,但是需要标志“X”。对于这种情况,使用说明书宜向用户提供指南,通过使用措施将静电放电危险降至最小,如果适用,设备还宜按GB.1的规定设置静电电荷警告牌。如果在使用过程中预期产生信险静电放中,则不官采用加标未“X”的方法(例如,手持或设备或者连续起电的固定式装置)。
注6:例如.对于操作人员接触到的电气设备的绝缘外壳。仅在清洁、维护和修理时,使用标志“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