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

档案室气体灭火系统可以不用,但不得不备

发布时间:2023/6/14 23:32:38   

档案室是一个单位档案信息存储、加工和传输的服务部门,与本单位的领导和咨组织机构发生联系,为领导决策、处理工作、组织生产、进行科研等活动提供依据和参考材料。因此,档案室的消防安全问题是不容忽视的,档案室气体灭火系统可以不用,但不得不备。#档案室灭火装置#

一.

档案室的火灾隐患:

1、档案室本身的建筑忽视防火安全,耐火限不达标等,不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2、电气超负荷或器线路老化发生漏电和短路,易酿成火灾隐患;

3、档案室的库藏品本身具有易燃性。燃点较低,一旦遇到明火或电击火星或高温物体,就可能引起火灾;

4、消防安全管理不够重视。没有建立相应的消防制度,或者消防制度不健全,或者管理落实力度不够。

二.设计规范及标准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中8.3.9规定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其中包含“国家、省级或藏书量超过万册的图书馆内的特藏库;省级档案馆内的珍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大、中型博物馆内的珍品库房;纸绢质文物的陈列室”;因此气体灭火系统在档案室使用是可行的。

三、档案室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方案

苏州某国企档案室改造项目,档档案密集架升级改造的同时需要配置消防系统,档案室负责人要求如下:按照规范施工,消防检查时验收一定要通过;发生火灾一定能够灭得了火;有施工资质,施工经验丰富;施工时注意美观。

海汐消防工程师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后,根据提供的图纸及现场考察,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中的要求,为了保证档案的安全及不必要的污渍损失,设计采用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该产品是以独立成套的方式放置在防护区内部,外形美观,安装方便,使用便捷。并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烟温感探测器等组成联动实现对防护区自动探测、报警、灭火保护功能。同时根据客户要求设计了手提式灭火器数量及位置以及每个房间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用量。施工中,尊重客户的意愿,在保障气体灭火喷洒效果的同时保证美观度,施工完成后,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海汐消防致力于机房、配电室、方案库、储能集装箱及工业设备等重要区域气体灭火解决方案十余载,提供方案设计、产品销售、工程施工、验收培训及消防气瓶检测为一体的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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