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气装置 >> 电气装置介绍 >> 机电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1.工程交付竣工验收的分类
(1)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竣工验收
单独签订施工合同的单位工程,竣工后可单独进行竣工验收。
在一个单位工程中满足规定交工要求的专业工程,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可分阶段竣工验收或中间交工。
(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已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工程内容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的验收。
单项工程施工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发出交工通知书申请组织验收。
2.竣工验收应符合的基本条件(4条)
1.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已经施工完毕。
(1)民用建筑工程完工后,包括单体工程和群体工程,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自检,不合格品已自行返修或整改,达到验收标准并符合使用要求。
(2)生产性工程、辅助设施及生活设施,按合同约定全部施工完毕,室内工程和室外工程全部完成,并达到竣工条件。
(3)工业项目的各种管道、设备、电气、空调、仪表、通信等专业施工内容,已全部安装结束,质量验收合格,经过试运转,全部符合工业设备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4)其他专业工程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施工图规定的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毕,质量验收合格,达到交工的条件。
2.有完整并经核定的工程竣工资料。
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移交归档的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有关要求。
分类组卷应符合自然形成规律,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将竣工档案资料装订成册,达到归档范围的要求。
3.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确认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4.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的设备进场证明及试验报告。
(1)现场使用的主要材料应有材质合格证,必须有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抽样试验报告。
(2)设备进场必须开箱检验,并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检验完毕要如实做好各种进场设备的检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应该符合以下四条要求:
(1)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具有强制性,合同的约束规范了承发包双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不合格不得交付验收和使用。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合格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其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标准,也必须符合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3)单项工程达到使用条件或满足生产要求。
(4)建设项目能满足建成投入使用或生产的各项要求。
4.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
(1)根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机电安装工程的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工程,应先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再进行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工程可进行一次性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规定收集、整理好有关文件、技术资料,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3)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或直接进行验收;
工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满足设计要求、满足功能和使用要求,必要的文件资料、竣工图表齐全,即准予验收,并完成各方的会签手续。
(4)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5d内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