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

承德县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220kV送出工

发布时间:2023/5/3 20:22:37   

承德县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T--)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

1.招标条件

承德县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承德县新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光伏电站新建一座kV升压汇集站,升压站位于承德市承德县岗子乡李家营村,升压站

按照1×MVA主变建设,站内配套建设30MW/MWh储能装置。变压器电压等级/35kV,本期35kV采用单母分支接线kV主变低压侧建设2段35kV单母线共建成10回35kV集电线路。35kV系统采用中性点接电阻方式接地。项目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为NV,在场区中新建1座kV升压站,结合项目周边新能源发展情况,本期升压站预留1台MVA主变扩建位置及2个kV出线间隔扩建位置。本期升压站拟通过1回kV线路接入高寺台kV变电站,本期建设1回出线,导线型号拟定为2×JL/G1A-,极限输送容量约NVA(35C),线路长度约9km(线路长度仅供参考,具体以线路专业实际测量为准)。具体接入系统方案以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最终批复意见为准。

/V站用电接线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两路站用电工作电源分别引自本项目建成的1

段35kV母线,备用电源引自就近的10kV备变低压侧,以保障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同步建设与光伏升压站配套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系统、系统通信设备。

招标范围:

以承德县岗子乡李家营村kV升压站送出线路龙门架(不含)为界至高寺台站kV间隔范围内的所有线路、回路(包括高寺台站站内扩建间隔)从设计、采购到施工、调试、验收、试运行的全过程服务。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包含所有涉及工程核准或备案、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服务(含各类评审、验收等)并最终通过电网公司及项目单位组织的各类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阶段。投标方负责在设计深度、施工管理等方面达到相关标准。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包含送出线路工程及高寺台站内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通信系统、保护系统等所有涉及本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负责线路廊道规划审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勘察设计成果进行审查(包含相关审查费、会务费、专家劳务费用等),并取得正式审查意见。施工图、竣工图数量须满足招标方要求。

(2)设备及材料采购: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仓储、保管、倒运(含二次倒运),所有到场设备、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满足电力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3)kV送出线路施工及参数测量、试验及调试: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的土建施工、铁塔

组立、线路架设、线路绝缘子喷涂PRTV防污闪涂料、施工道路、参数测量、试验及调试、施工辅助措施、警示牌、防鸟设施(防鸟刺等)、辅助设施(防震锤等)、竣工资料编制、服务(含各类评审、验收等)、社会协调及补偿等所有相关工作。相关涉网手续办理(同省调、地调的协调工作,相关手续办理、备案,对侧站施工工作票的办理,停送电申请、方案措施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线路送电前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与电网公司的协调、审图、沟通,取得验收合格手续)、工程协调(跨河流、公路、输电线路、永久和临时征租地、青苗、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等的协调与赔偿、停送电手续办理、进站手续办理、线路走廊的清理、线路路径上(含路径线下走廊)的障碍物清理及补偿,并满足线路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等)、移交前的维护保通等所有相关工作。

(4)高寺台站内kV扩建间隔建设投标人负责高寺台站内kV扩建间隔的建筑安装、

设备采购、间隔内所有套管及绝缘子喷涂PRTV防污闪涂料、试验及调试、停送电手续办理、

进站手续办理、组织竣工验收及试运,负责与电网公司的协调工作。配合kV升压站内所

有沙网设备与电网公司联调工作。

(5)投标人应严格控制施工工艺及安装质量,收集保存所有设备及施工全过程资料,按照集团公司档家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合格后,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

(6)本工程调试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及为保证kV送出线路的性能指标、正常运行的所有必需相关的设备单体交接试验、特殊试验、分系统试验、整套启动调试等。相关的试验项目,试验标准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为准,并能满足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要求。

(7)本工程铁塔垂直投影下方的铁塔基础为永久占地,永久性占地所需占地费用(含青苗补偿、土地赔偿、地上地下附着物赔偿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永久性占地社会协调工作归投标人负责。

(8)投标人负责协调电网公司许可进入高寺台站内的全部相关工作,并负责取得线路相关的全部合规性手续(配合电力质监及核准证的办理、停电计划及投运计划、省地网验收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9)投标人负责送出线路的环评、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压覆矿产、林地使用、文物、维稳、跨穿越等专项报告编制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性文件的批复。

(10)与本项目发电场kV升压站分界:

本项目kV升压站与送出线路的分界:以kV升压站送出线路龙门架(不含)为界。(11)投标文件中虽然未列出,但是对于保证外送线路及对端高寺台站新增设备并网投运后的正常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投标人提供,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详细要求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工程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

工期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年4月30日至年8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项目经理近半年内的养老保险或劳务合同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投标文件中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至少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工程范围内容等能证明业绩的关键页,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需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4投标人近5年(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3项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且长度不低于5km的送出线路施工业绩或总承包业绩(投标文件中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至少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工程范围内容等能证明业绩的关键页,合同中不体现公里数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3.6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

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v.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1日-年4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进入投标人入口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4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2途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投标人请电话联系获取附件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彭工

邮箱:zhjt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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