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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8小区,共新建4栋住宅楼及地下室部分,17#楼为1+23层住宅楼,建筑高度74m;18#楼为1+24层住宅楼,建筑高度为77m,建;19#楼为2+25层住宅楼,建筑高度为84.5m;20#楼为1+25层住宅楼,建筑高度80m;地上住宅建筑面积.86㎡,地上商业建筑面积.98㎡,总建筑面积.61㎡。
甲方提供施工用电电源位于新建小区东北角,,场内三通一平工作基本到位,甲方提供总配电负荷为KVA。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现场4栋高楼施工需要,在现场设置三个总配电房,1号配电房设置在总配电房边,做为临时施工用电及备用配电房,2号总配电房供17#、18#栋施工用电,设置在18栋南向,3号总配电房供19#、20#二栋高层施工用电,设置在19栋南向。以三相五线制供应至总配电屏,现场用电采用TN-S系统(如下图),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按“三相五线制”供电,布线方式采用架空敷设和暗敷相结合方式。配电系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每个总配电屏下设分二级配电箱、三级开关箱(按实增加),实行三级配电。分配电箱尽量靠近各用电加工场和楼层附近,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制。总配电箱至分配电箱的线路采用电缆穿保护管埋地敷设。
2,3号配电房各分八个回路:二个回路分别至塔吊,二个回路至施工电梯,一个回路至钢筋加工棚,一个回路至输送泵,一个回路至施工楼层做移动箱,一个做为备用回路。
二、编制依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1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总平面图及现场条件。
施工平面总体设备布置布置,拟用电施工设备标准。
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影响的配电资料。
三、电源负荷计算
1、总配电室
①、3号总配电室用电量计算:
北向总配电室负荷考虑主楼19#、20#栋施工用电量,其用电设备及功率见下表:
主体高峰期主要用电负荷
2号总配电室负荷考虑主楼17#、18#栋施工用电量,其用电设备及功率见下表:
主体高峰期主要用电负荷
项目工地主要用电设备功率汇总:
北向:电动机功率:80++90+6+8+6+4.4+6+3+45+3+4.5+1.5=.4KW
电焊机功率:+62=KVA
办公及照明功率:40+10.5+15=65.5KW
需要系数的确定K1:全部施工用电电动机设备同时使用系数;随电动机数量而变,3-10台取0.7,11-30台取0.6,30台以上取0.5。
K2:全部施工用电电焊机设备同时使用系数;3-10台取0.6,10台以上取0.5。
K3:室内照明设备同时使用系数;一般取0.8
K4:室外照明设备同时使用系数;一般取1
总负荷Pjs=1.05×(K1∑P1+K2∑P2+K3∑P3+K4∑P4)
=1.05×(0.5×.4+0.5×+0.8×65.5)=1.05×.1=.35KW
南向:电动机功率:80+88+90+6+8+6+4.4+6+3+60+3+3+1.5=.9KW
电焊机功率:+62=KVA
办公及照明功率:10+7+1=18KW
总负荷Pjs=1.05×(K1∑P1+K2∑P2+K3∑P3+K4∑P4)
=1.05×(0.5×.9+0.5×+0.8×18)=1.05×.85=.6KW
建设方提供的两个接口每个总容量为KVA,能满足使用。
②、设置两个MX1和MX2总配电箱:MX1主要供17#、18#、20#,21#栋施工用电,MX2主要供19#、20#,23#栋施工用电,用电容量相当,总配电箱进线截面及进线开关选用,
MX1总配电箱总的电流计算Ijs=Pjs/(1.×U)=Pjs/(1.××COSφ)
=.35×0/(1.××0.75)=.52A
总电源电缆采用YJV-3×+2×的铝芯电缆。
总进线开关采用:HR6-/3P。
MX2总配电箱总的电流计算Ijs=Pjs/(1.×U)=Pjs/(1.××COSφ)
=.6×0/(1.××0.75)=.7A
总电源电缆采用YJV-3×+2×的铝芯电缆。
总进线开关采用:HR6-/3P。
2、办公区域二级配电箱:
①、用电量计算:(主要用电设备办公用电、仓库、照明)
照明功率:40KW
总负荷Pjs=1.05×(K1∑P1+K2∑P2+K3∑P3+K4∑P4)
=1.05×40=42KW
②、进线截面及进线开关选用
电流计算Ijs=Pjs/(1.×U)=Pjs/(1.××COSφ)
=42×0/(1.××0.75)=85A
电源电缆采用YJV-3×50+2×25的铜芯电缆的铜芯电缆。
进线开关采用:HR3-32/3P。
3、钢筋加工场区设置二级配电箱:
①、用电量计算:(主要用电设备电焊机、切断机、弯箍机等)
电动机功率:6+8+6+4.4=93.7KW
电焊机功率:KVA
总负荷Pjs=1.05×(K1∑P1+K2∑P2+K3∑P3+K4∑P4)
=1.05×(0.8×24.4+)=1.05×.52
=KW
②、进线截面及进线开关选用
电流计算Ijs=Pjs/(1.×U)=Pjs/(1.××COSφ)
=×0/(1.××0.75)=A
电源电缆采用YJV-3×50+2×25的铜芯电缆。
进线开关采用:HR3-A/3P。
4、塔吊处分别配置二级配电箱:
①、用电量计算:(主要用电塔吊、照明)
电动机功率:40KW
照明功率:3.5KW
总负荷Pjs=1.05×(K1∑P1+K2∑P2+K3∑P3+K4∑P4)
=1.05×(0.6×40+3.5)=28.9KW
②、进线截面及进线开关选用
电流计算Ijs=Pjs/(1.×U)=Pjs/(1.××COSφ)
=28.9×0/(1.××0.75)=58A
电源电缆采用YJV-3×35+2×16的铜芯电缆。
进线开关采用:HR3-A/3P。
4、施工电梯处分别配置二级配电箱:
①、用电量计算:(主要用电设备搅拌机、施工电梯、楼层移动配电箱)
电动机功率:44+15=59KW
电焊机功率:31KVA
照明功率:10KW
总负荷Pjs=1.05×(K1∑P1+K2∑P2+K3∑P3+K4∑P4)
=1.05×(0.6×59+0.5×31+10)=64KW
②、进线截面及进线开关选用
电流计算Ijs=Pjs/(1.×U)=Pjs/(1.××COSφ)
=64×0/(1.××0.75)=A
电源电缆采用YJV-3×50+2×25的铜芯电缆。
进线开关采用:HR3-A/3P。
6、总配电箱配电示意图,二级配电箱配电示意图,标配三级配电箱示意图,
四、总配电室设计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现场设置三个总配电室,具体位置见平面图,从建设单位的配电房各引出一根主电源电缆,沿围墙边埋地敷设引至主配电房内。配电室建造要求
①配电室面积不小于9㎡,地坪上应铺设绝缘脚垫,配备绝缘用具和用品。
②做到“五防一通”,即防火、防雨、防雪、防汛、防小动物和通风良好。
③室门应外开,有锁,金属门要做接地或接零保护。
④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⑤配电室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灭火器用ABC干粉灭火器,严禁使用清水泡沫导电灭火器,灭火器挂于门外便于使用,不能放在配电间内。
3、配电屏(盘)及配电装置四周的安全距离
①配电屏前面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后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侧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②配电装置上端距天棚不小于0.5m。
③配电室内的裸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应采用遮栏隔离。
4、配电屏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成列的配电屏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作电气连接。
②配电屏上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
③配电屏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④配电屏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标志牌。
⑤配电屏上分设零线桥与保护零线或地线桥;电器进出线带电体不得外露。
⑥配电室内的导线优先选用绝缘导线。如用裸露材料,必须严格按规范采取防护措施。
⑦室内照明应从开关上端引出,防止拉闸灭灯。
五、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由于施工现场用电设备较多,用电量较大,为防止在TN-C三相四线接零保护情况下由于共用中性线而使中性线带电,造成触电事故而采用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
2.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架设要求
①保护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或熔断器。
②保护零线作为接零保护的专用线,必须独用,不能他用,电缆要用五芯电缆。
③保护零线除了从工作接地线(变压器)或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引出外,在任何地方不得与工作零线有电连接,特别注意电箱中防止经过铁质箱体形成电气连接。
④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保护零线的载面积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⑤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黄/绿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将其作负荷线用。
⑥重复接地必须在保护零线上。工作零线不能加重复接地(因工作零线加了重复接地,漏电保护器就无法使用)。
⑦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及末端做重复接地,配电线路越长,重复接地的作用越明显,为了接地电阻更小,可适当多打接地桩重复接地。
3..现场所使用的配电箱均需作出有电危险的警示标语及警标志。
六、配电箱与开关箱
1、本工程临时用电采用TN-S三相五线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级配电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分别设置。两级保护指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均必须经漏电保护开关保护。
2、配电箱的材质和安置要求
①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②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宜大于0.6m,小于1.5m。
③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④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地点;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撞击、强烈震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⑤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严禁堆放任何妨碍操作及维修工作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防尘设施,必须有门锁。
3、配电箱、开关箱装设的电器要求
①常规箱内安装是左大右小,大容量的控制开关和熔断器装设在左面,小容量的开关电器安装在右面。
②配电箱内的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安装板上。
③配电箱、开关箱及内部开关电器的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均应作可靠的保护接零。保护接零必须采用标准的黄/绿双色线及专用接线板连接,与工作零线应有明显的区别。
④配电箱、开关箱电源导线的进出为下进下出,不能设在上面、后面或侧面,更不应当从门缝隙中引进和引出导线。
⑤导线的进、出口处,应加强绝缘,并将导线卡固。
⑥配电箱、开关箱内优先选用铜线。为了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铜线。
⑦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⑧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4、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①本工程用电采用TN-S系统。因现场临时线路较多,所以总配电箱应设置漏电保护器(FQ)。
②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处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适应。
③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他仪表。
5、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①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应与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以及配电线路相适应。
②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路(或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适应。
6、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①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应与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以及配电线路相适应。作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第一级,也是最主要的防漏电措施,所以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②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③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七、漏电保护器
1、漏电保护器作用
①当人员触电时,在尚未达到受伤害的电流和时间内即跳闸断电。
②若设备线路发生漏电故障,应在人尚未触及时即先跳闸断电,避免设备长期存在隐患,以便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如未排除故障,则无法合闸送电)。
③可以防止因漏电而引起的火灾或损坏设备等事故。
2漏电保护器的选用
①漏电保护器的技术条件应符合GB/Z-的有关规定,并具有国家认证标志,其技术额定值应与被保护线路或设备的技术参数相配合(参见附录B)。
②根据电气设备的供电方式选用漏电保护器
a.单相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二极二线式或单极二线式漏电保护器;
b.三相三线式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三级式漏电保护器;
c.三相四线式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或单相设备与三相设备共用的电路,
应选用三极四线式,四极四线式漏电保护器。
③根据电气线路的正常泄漏电流,选择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
a.选择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值时,应充分考虑到被保护线路和设备可能发生的正常泄漏电流值,必要时可通过实际测量取得被保护线路或设备的泄漏电流值。
b.选用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应不小于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的最大值的2倍。
④根据电气设备的环境要求选用漏电保护器。
a.漏电保护器的防护等级应与使用环境条件相适应;
b.对电源电压偏差较大的电气设备应优先选用电磁式漏电保护器;
c.在高温或特低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应优先选用电磁式漏电保护器;
d.雷电活动频繁地区的电气设备选用冲击电压不动作型漏电保护器;
e.安装在易燃、易爆、潮湿或有腐蚀性气体等恶劣环境中的漏电保护器,应根据有关标准选用特殊防护条件的漏电保护器,否则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⑤对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的选择
a.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电器的设备应优先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b.单台电机设备可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及以上,mA以下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c.有多台设备的总保护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mA及以上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⑥对特殊负荷和场所应按其特点选用漏电保护器
a.安装在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5—30mA、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b.在金属物体上工作,操作手持式电动工具或行灯时,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0mA、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的安装
①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要求
a.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应符合生产厂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b.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应充分考虑供电线路、供电方式、供电电压及系统接地型式。
c.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短路分断能力、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分断时间应满足被保护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要求。
d.漏电保护器的安装接线应正确,在不同的系统接地形式的单相、三相三线、三相四线供电系统中漏电保护器的接线方式应正确。
②漏电保护器对低压电网的要求
a.漏电保护器负载侧的中性线,不得与其它回路共用。
b.当电气设备装有高灵敏度的漏电保护器时,则电气设备单独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最大可放宽到Ω,但预期接触电压必须限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c.装有漏电保护器保护的线路及电气设备,其泄漏电流必须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当其泄漏电流大于允许值时,必须更换绝缘良好的供电线路。
d.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电动机及其它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Ω。
③ 安装漏电保护器的施工要求
a.漏电保护器标有负载侧和电源侧时,应按规定安装接线,不得反接。
b.安装带有短路保护的漏电保护器,必须保证在电弧喷出方向有足够的飞弧距离。飞弧距离大小按漏电保护器生产厂的规定。
c.组合式漏电保护器外部连接的控制回路,应使用铜导线,其截面积不应小于1.5mm2。
d.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不能撤掉低压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措施,但应按3.1.4条及3.2.1中的要求进行检查和调整。
e.漏电保护器安装后,应操作试验按钮,检验漏电保护器的工作特性,确认正常动作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f.漏电保护器安装后的检验项目
用试验按钮试验3次,应正确动作;
带负荷分合开关3次,均不应有误动作。
g.安装时必须严格区分中性线和保护线,三极四线式或四极式漏电保护器的中性线应接入漏电保护器。经过漏电保护器的中性线不得作为保护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保护线不得接入漏电保护装置。
h.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必须由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的电工负责进行。
4漏电保护器的运行和管理
①漏电保护器在设入运行后,应建立运行记录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②漏电保护器投入运行后,每月需在通电状态下,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可靠。雷雨季节应增加试验次数。
③雷击或其它不明原因使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应作检查。
④为检验漏电保护器在运行中的动作特性及其变化,应定期进行动作特性试验。特性试验项目:
a.测试漏电动作电流值;
b.测试漏电不动作电流值;
c.测试分断时间。
⑤退出运行的漏电保护器再次使用前,应按规范规定的项目进行动作特性试验。
⑥漏电保护器进行动作特性试验时,应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专用测试仪器,严禁利用相线直接触碰接地装置的试验方法。
⑦漏电保护器动作后,经检查未发现事故原因时,允许试送电一次,如果再次动作,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必要时对其进行动作特性试验,不得连续强行送电;除经检查确认为漏电保护器本身发生故障外,严禁私自撤除漏电保护器强行送电。
⑧定期分析漏电保护器的运行情况,及时更换有故障的漏电保护器。
⑨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特性由制造厂整定,按产品说明书使用,使用中不得随意变动。
⑩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电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⑾在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发生电击伤亡事故,应检查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情况,分析未能起到保护作用的原因,在未调查前应保护好现场,不得拆动漏电保护器。
⑿使用的漏电保护器除按漏电保护特性进行定期试验外,对断路器部分应按低压电器有关要求定期检查维护。
八、配电线路
1、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敷设,楼层线路沿外墙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2、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的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砼板等硬质保护层。
3、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操作、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4、埋地电缆在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到楼层架空电缆应沿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其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并每层不得少于1点。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m。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后垂距地不得小于2m。
6、塔吊电缆沿塔身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
九、现场照明
1、照明器使用的环境条件
①在正常的空气相对湿度时使用,可选用开启式照明。
②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③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照明器。
④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的等级选择相适应的照明器。
⑤在振动较大的场所,应选择防震型照明器。
⑥对有酸碱等强腐蚀场所,应采用防腐蚀型照明器。
2、特殊场合照明器的安全电源电压。
①有高温、导电灰尘和灯具离地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在潮湿易触电体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行大于24V。
②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行大于12V。
3、行灯使用要求
①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
②开关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③开关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上无开关。
④灯泡外侧有金属保护网。
⑤金属网、反光罩、悬挂吊钩应固定在灯罩的绝缘部位上。
4、照明系统中灯具及插座的数量:在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中,灯具和插座的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5、工作截面的选择
①单相及两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②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6、室外照明装置
①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②室内灯具距地面不能低于3M,灯线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灯具内接线必须牢固。
③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防水灯头线应作防水弯。
④油漆仓库,除通风良好者外,其灯具必须为防爆型,拉线开关应安装在库门外。
7、室内照明
①室内灯具的设置应不低于2.4M。
②室内螺口灯头的接线,其相线应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接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口相连接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破损和漏电。
③在室内水泥砂浆墙、食堂、浴室等潮湿场所的灯头及吊盒,应使用瓷质防水型,并应配置瓷质防水拉线开关。
④在用易燃材料作顶棚的临时工棚或防护棚内安装照明灯具时,灯具应有阴燃烧底座,或加阴燃垫,并使灯具与可燃顶棚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引起火灾。安装在存放易燃材料的场所和危险品仓库的照明器材,应选用符合防火要求的电器器材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⑤任何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或电器。
十、避雷针装置及其安装
甲方提供三相五线电源进入总配电室,PE线由总配电箱处接地,接地体采用50×50×5的镀锌角钢三根,每根长2.5m,顶端埋深0.8m。施工现场防雷主要是防直击雷,对于高大机械如塔吊、施工电梯、高于建筑物的脚手架要作防雷接地,将机体作防雷接地,将基座钢筋网作为接地体,其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4Ω。
十一、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安全用电与电气防火措施
1、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系统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相负荷平衡。V或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V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应采用/V三相四线制供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总配电箱设置在配电房内,分配电箱应设置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m。
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禁止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1.6m。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的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2、电气设备的安装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3)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排列整齐,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紧混用和相互代用。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5)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6)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卷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涮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8)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9)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3、、电工及用电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4、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2)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业负责。
3)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但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可除外。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7)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10)配电箱、开关箱得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5、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5.1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措施
5.1.1现场用电管理负责人,负责各种电机设备的管理,并对电气施工人员的用电操作进行监督和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的检查工作。
5.1.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用电操作规程,必须执行交接班记录工作。
5.1.3现场的临时用电的线缆必须埋地或架空,埋地式地面要设标记。
5.1.4工作人员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机和机械设备必须进行检查,必要时进行绝缘性能测定和接地保护,定期对漏电保护器试验并做好记录,符合要求使用。
5.1.5配电箱位置按施工组织设计布置,配电箱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接地装置,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箱门上锁,箱内无杂物。
5.1.6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符合操作规程。大型机械防雷接地需符合JGJ46-,JGJ59-要求。
5.1.7熔丝规格按计算确定,禁止用金属丝代替熔丝。
5.1.8需从供电线路上引到用电接线时,必须从电杆处引下进入电箱。各用电设备必须装备与设备功率相应的刀闸开关,其高度与装设点应便于操作,单机使用,不允许一闸多机使用,配电箱及刀闸开关在室外装配时,应有防雨措施,严防漏电、短路及触电事故的发生。所有配电箱,总配电箱,大型用电机具必须有防火措施。
5.1.9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动员大家发扬主人翁精神,人人参与发现有火灾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并上报有关领导,立即采取措施,彻底消灭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领导部门对有特殊贡献的职工给予奖励,并在职工大会上给予表扬。
5.2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措施
5.2.1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制定本措施。
5.2.2施工现场必须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各级动力设备部门负责电气安全管理,各级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用电器工在责任人的指导下,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
5.2.3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专项电气安全设计。
5.2.4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5.2.4.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和防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
5.2.4.2电气设备和电力线路的造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截流量。
5.2.4.3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5.2.4.4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器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5.2.4.5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有导体性能的作业场所,宜使用安全电压(12V)
5.2.4.6在施工现场醒目的地方,要有明显的电气安全标志。
5.2.5临时电气线路架设完工后,由项目部门会同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2.6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测试,对查出的问题要编制电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解决。
5.2.7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电气专业人员和职工进行电气安全技术教育和电气常识教育,新工人的三级入企教育中,必须有一课时以上的电气安全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懂得触电急救知识,且需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成绩。
5.2.8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和健全如下电气安全制度:
5.2.8.1各类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2.8.2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5.2.8.3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为了保证上述制度的贯彻执行,必须健全相应的考核办法和奖罚规定。
5.2.9班组安全员、用电专责人有权拒绝执行违返电气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制止违返用电安全行为。
5.2.10发生因用电不当造成的工伤,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等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重伤以上的事故,电气火灾和经济损失超过二千元或停工十天以上的电气设备事故,必须在事故后立即报总公司主管部门。未规定未涉及部门,均按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执行。
5.3外线防护、接地、避雷技术措施
5.3.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的外线采用保护管暗敷。
5.3.2所有电机金属外壳须与保护零线连接,总配电箱及所有分配电箱处必须做重复接地,大型机械也必须做重复接地,接地棒长度2米,间距2.5m,作环形连接,接点应固定牢靠。
十二、临时用电应急预案
12.1、总则
12.1.1编制临时用电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
为了防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触电、电击及有电引起的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提高在工程项目发生触电或因用电引起的火灾等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防止衍生事故,迅速有序的开展事故应急抢救工作,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12.1.2编制临时用电应急救援预案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此预案。
12.1.3编制临时用电应急救援预案的原则
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和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的避免或降低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快速、有序、高效的进行,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贯彻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的原则。
12.2事故类型和危险性分析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引发触电事故的因素主要有:
12.2.1移动配电箱的电缆随地拖拉,携带电焊软线登高作业:
12.2.2挂接地线或拆接地线人员不使用绝缘帮、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12.2.6高压带电作业,各类电气插座、插头老化:
12.2.4电焊机的电缆破损有裸露:
12.2.5电器设备遮雨措施不严,引起漏电触电事故:
12.2.6电线线路老化
12.2.7工人私自接拉电线、电器。
12.2.8抢救被触电者时,方法不当,导致二次触电:
12.2.9电气设备发生接地故障,在地面形成电位分布时,由跨步引起人体触电等:
12.2.10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没有接地造成的触电事故。
12.3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准备
应急救援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应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工作中所需要的救援物资和设备。
安全事故应急常用物资和设备有:
常用药品:消毒药品、创可贴、烧伤药膏,绷带、无菌敷料等及各种小夹板、担架、止血带、氧气袋等。
抢险工具:铁锹、撬棍、气割工具、消防器材、小型金属切割机、电工常用工具、绝缘帮、绝缘靴、绝缘手套等。
应急器材:架子管、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应急灯、对讲机、电焊机、水泵灭火器等
应急救援设备:小轿车两辆
信息通讯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技术负责人:
公司
建设单位工程部管理
12.4触电及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2.4.1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器部件的更换和维修。
12.4.2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12.4.3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12.4.4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使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
12.4.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12.4.6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12.4.7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12.4.8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的保护方式
12.4.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的防护罩。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12.5信息报告
12.5.1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向组长报告。如果引起火灾事故,必须同时打消防部门,急救拨打、.
12.5.2组长接到报警后,通知副组长、组员,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
12.5.3报告应包括一下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类型、地点和相关设施:
---------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12.6触电应急措施
12.6.1一旦发生触电事故,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不导电物体使触电人尽快脱离带电体。第一发现人切勿直接接触伤员,防止自身触电而影响抢救工作的进行。目击者应一边救人一边大声呼救,内容要明确,说明事故发生地点情况,尽快通知项目经理和安全领导小组赶往现场,医院并封锁现场,派专人关闭现场电源,防止其他人员再次发生触电。
12.6.2医疗救护小组成员在救护车没有感到之前准备木板让伤员平躺,严密观察,如伤员发生休克或神志不清,应呼叫伤员,轻拍伤员,严禁摇动伤员头部;
12.6.3若伤者伤势过重,呼吸停止,心跳还有,就地平躺解开衣扣,立即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若呼吸和心跳均停止,在人工呼吸的同时实施胸外心脏按压,以建立呼吸循环,恢复全身器官的缺氧供应,在医务人员来之前救治不能终止。
12.6.4处理电击伤时,还应注意有没有其他损伤,如触电后弹离电源或从高空跌下并发脑外伤、内脏破裂、骨折等,如有外伤、和烧伤均需同时治疗,分析重点,医院。
12.7火灾事故处理措施
12.7.1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2.7.发生火灾后,立即切断电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采用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扑灭火源,操作者在灭火过程中应站在上风位置
12.7.2在火势难以控制情况下,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并及时拨打火警,急救中心.报警人员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况,包括火场位置,燃烧物品,人员围困状况,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协助消防队制定灭火方案,进行灭火。
12.7.3火灾扑灭后,现场指挥人员全面细致的检测火场,彻底消灭余火。
12.8应急路线
12.9现场恢复
12.9.1对于触电事故,要对现场所有用电设施进行排查,对电动器具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用电常识教育,对事故进行通报。
12.9.2对于火灾事故,物资部门对现场所有损坏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和更换,尽快恢复工程施工,最后经过公司,监理和项目部对临时用电系统进行验收方能送电恢复施工。
十三、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必须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现场的电器技术人员负责其建立与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不仅要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而且应按株洲市质监站规定做好以下资料记录:
①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②技术交底资料。
③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④电器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记录;
⑤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⑥定期检(复)查表;
⑦电工巡查维修工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