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

丽水消防组织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隐患大排

发布时间:2023/6/16 19:11:56   

为切实加强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积极稳妥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落实。连日来,丽水消防组织全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此次行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安全隐患地毯式检查。重点对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地建筑防火条件是否达标、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配备齐全、用火用电管理以及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和维护管理等情况开展全面排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检查人员立即责令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消防安全隐患,检查人员提出针对性措施并现场指导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同时,检查人员再三叮嘱培训机构负责人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与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提升校外培训机构的火灾防控水平。

下一步,丽水消防将联合教育部门对突出问题包干督办,并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从近期检查情况来看,

大部分培训机构场所都存在隐患和问题。

那么,

校外培训机构通常存在哪些火灾隐患?

如何预防和自救?

培训机构主要火灾隐患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不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不明确或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未落实日常消防检查;应急预案不完善,未定期组织针对性演练。

2、建筑防火不达标:违规设置在居民住宅、地下室、工业用房、临时搭建和加盖的房屋内;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培训机构楼层选址不符合规范要求;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

3、安全疏散条件不达标:同一培训时段内人均面积低于3平方米;疏散楼梯少于2个;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疏散通道、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防火门未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4、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和维护管理不到位:未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安装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未与具备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维保合同。

5、用火用电管理不到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未安装电气过载断电保护装置,违规使用“热的快”、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明火。

如何预防和自救

1、经营场所不住人。经营场所内不得住人,确需安全人员住宿看管的,不得超过1人。住宿区域与经营场所应当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楼梯和逃生口。

2、远离火源。教育机构人员应日常教育学生,远离火源,严谨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到校,机构内部易燃易爆物品严格存放。

3、用电要规范。重视电路,避免超负荷用电,使用合格电器、接线板,禁止私拉电线及使用不合格电线。

4、灭火设施少不了。经营场所应当配备至少2个4公斤的ABC型干粉灭火器,配置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

5、疏散通道要畅通。消防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不得上锁、遮挡或占用,不得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所有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6、消防器材会使用。灭火器、安全帽、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要了解和学会使用,关键时刻可通过其进行撤离和自救。

消防提醒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如果发现身边有培训机构

违反了相关的消防安全规定

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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