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年6月18日4时28分,上海石化化工部起火,火球直冲天空,多处有爆炸声。现场视频显示,发生火灾后,火焰出现蔓延,整个厂区都被黑烟笼罩,以致一死一伤,危化品的安全生产是有必要警钟长鸣
一、危险品的定义
1、危险品:所谓的危险品指的是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
如果此类危险品为化学品,即为危险化学品。
2、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指国家标准GB-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物品,共六大类15项。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于年1月9日国务院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年3月15日起施行。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它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
二、危险品分类
第一类:爆炸品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三类:易燃液体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
第八类:腐蚀性物品
第九类:杂品
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监督检查
(一)城市燃气的消防监督检查
城市燃气是指供城市生活、生产等使用的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气体燃料。
城市燃气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生产、经营部位建筑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标准,泄压面积(泄压比)是否满足防爆要求;
2、生产、经营部位的电器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3、在有燃气生产或泄漏的地方有无良好的通风装置;
4、燃气生产系统的除尘器、洗涤塔、燃气总管及空气总管上有无防爆板或防爆阀,燃气生产的管道系统有无蒸汽清扫、安全水封及燃气低压报警等装置;
5、燃气生产或输配系统的各设备、管道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6、燃气供应站有无醒目的禁火标志和严格的禁措施;
7、有无使用铁质工具及准许汽车、电瓶车等机动车辆随意出入的违章现象;
8、动火检修有无严格的审批手续和可靠的防范措施;
9、带气焊补作业前,有无必须对管道内压力和燃气中的含氧量进行检测的硬性规定;
k、燃气站的生产区内及其周围有无消防通道、消防给水系统,站内有无与之相适应的灭火器材和设施等。
(二)、液化石油气的消防监督检查
液化石油气是一种低碳数的烃类混合物,主要成分为丙炳、丁烷、丙烯、丁烯等,常温下为无色易易燃气体,在低加压条件下变为黄棕色液体,故称为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是石油华工生产的基本原料,也是一种新型燃料。常罐装在专用的气罐和气瓶里。液化石油气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液化石油气储备厂(站)、供应站的厂止、站止的选择是否适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市燃气设计规范》和城镇总体规划及消防规划的要求;平面布置及各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2)气瓶库、灌瓶间、泵房等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3)储灌区是否布置在常年主导风向下侧风向,储罐之间有无安全间距,储罐周围有无防护堤;站区周围有无高度不低于2m的实体墙;
(三)石油库的消防监督检查
石油库是用来接收、储存和发放原油、汽油、煤油、柴油、溶剂油和重油等油品的场所和设施,是协调原油生产、加工和成品油供应及运输的纽带。
石油库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类、乙类、丙A类、丙B类。
石油库按其总储量划分为四级:
一级:总储量m3及以上;
二级:总储量~m3;
三级:总储量~m3;
四级:总储量~m3。
石油库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石油库内的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否达到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筑物内的换气孔的位置是否适当,是否按照有关要求采用了不产生火花或静电的地面,与其它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2)油罐区内的油罐在布置时是否考虑了油气扩散、火焰辐射热、油品性质、油罐类型、扑救条件和消防力量等因素的影响。
3)蒸汽机车、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进入库区有无安装阻火熄火设施。
4)储罐、油泵、管线等设备设施的材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5)储罐等设备上有无呼吸阀、放空管、阻火器、液位计、避雷针以及静电导除接地装置等安全设施。
6)石油库内的电气装置是否符合防爆要求,丙采用防爆型产品。
7)罐区内有无防火堤、隔油池、水封井等防止液体流散设施。
8)外单位的车辆、人员,以及油品出入库区有无严格的验证手续。
9)储罐、油泵、管道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的器材、设备或设施是否定期进行检验、检测。
10)灭火器、灭火毯等器材的配备是否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并能符合灭火的实战要求。
11)油罐和输油管道在动火前是否按要求落实了各项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经本单位安全保卫部门申报和公安消防机构批准。
12)石油库的消防设施,如消防给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是否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设置,设施是否完好齐全管用。
13)石油库内、外有无“严禁烟火”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语、警示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