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

GBT251192021英文版轨道交通

发布时间:2023/5/16 14: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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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英文版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电子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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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安装在轨道交通机车车辆上的电子装置的使用、设计、制造和试验要求,以及装置耐久和可靠所需具备的软、硬件基本要求。如果合适,在其他标准或规范中的附加要求可作为本文件的补充要求。本文件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的条款见附录A。

本文件适用于安装在轨道交通机车车辆上的所有控制、调节,保护、诊断、供电等电子装置,这些装置可由车上蓄电池或发电机供电,也可由直接或间接与接触网相连的低压电源(变压器、分压器,辅助电源供电。

在实际应用中为确保功能安全等级所需的特殊要求由GB/T—中的4.6.3.1、4.6.3.2及附录A确定。

当仍然存在残余风险,并且需由软件驱动的可编程电子系统执行时,考虑软件安全完整性等级1级或更高级,见GB/T——。

在本文件中,电子装置(以下简称“装置”)是指以半导体器件和其他通用元器件为主组成的装置,这些元器件通常安装在印制板上。

注。本文件也透用于传感器(如电流,电压,速度等)和电力电子装置触发板,成套触发装置见GB/T.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电压(GB/T—,1EC:,MOD)

GB/T.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⒉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1—,1EC-2-1:,IDT)

GB/T.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⒉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2-,1EC-2-2:,IDT)

GB/T.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⒉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GB/T.4—,1EC-2-30:,IDT)

GB/T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IEC,,IDT)GB/T(所有部分)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IEC(所有部分)

GB/T(所有部分)设备可靠性试验[IEC(所有部分)

GB/T.1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第Ⅰ部分:规则(GB/T.1—,IEC-1.,1DT)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印制板printedboard

可分割成各种尺寸的基板材料。

注1:包括全部的孔,至少具有一种导电类型。

注2。印制板通常按结构(如单,双面板或多层板)或基板材料的性质(如刚性或挠性)划分。

3.2

印制板组件printedboardassembly

装有电气和机械元器件、附属印制板且已完成焊接,涂覆等生产工序的印制板。

3.3

插件plug-inunit

插入插件箱.由导轨支持的各种单元。

注:如盒式单元或装在框架内的一块印制板组件,设计成插人式连接。

4环境条件

4.1︰通常使用条件

4.1.1―海拔

正常工作时海拔不超过m.

超过此值时应由供需双方按GB/T.1—中4.2的规定值协商确定,工频耐受电压的海拔修正系数K。按TB/T执行。

4.1.2环境温度

在按表1选取的温度等级下﹐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应满足规定的全部性能要求。设计时应考虑柜体内的温升,以确保装置不超过规定的温度等级。另外,装置应符合规定的短时启动的热态条件,选取表1中第3列规定的温度值。

4.2特殊使用条件

4.2.1总体要求

当使用条件与4.1有差别(如装置安装在转向架上或电力变流器内)时,应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采取特殊措施。为了验证这些措施的效果,可以规定选择性试验项目,按供需双方确定的方法,在试验室或机车车辆上进行试验。

4.2.2大气污染

装置在其寿命期内可能暴露在多种污染物(如油雾、盐雾、导电尘埃、二氧化硫)中,这些污染物的类型及其浓度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电气要求

5.1电源

5.1.1由蓄电池供电5.1.1.1总体要求

装置的标称电压(U,)应从下列数值中选取;24V,32V,36V,48V,64V、74V,87V,96V和ov.宜选取24v、74V和v.

不同的电压变化范围可由供需双方按照GB/T.1的规定协商确定。

注:这些标称电压值只作为装置设计的标准值,不视为蓄电池的空载电压;蓄电池的空载电压由蓄电池类型,单体电池数量、运营条件综合考虚确定。

5.2电源过电压

装置中,与控制系统电源相连的所有连接线都应能承受:

a)5.1.1.2、5.1.2中规定的电源过电压;

b)按12.2.7的规定施加的电源过电压。

可认为过电压是由控制系统电源的回流电能产生的,对于过电压出现前后的控制系统电压,过电压表现为一个增量,与控制系统电源的相反极性的过电压不需要考虑。

大于1.25U,、时间超过0.1s的电源过电压可认为仅在控制系统电源失效时才出现。

5.3安装

应用单独导体使装置与供电电源尽可能直接相连﹐该导体应只用于向电子电路供电。装置的安装应尽量减小外界电气干扰的影响。

对电气干扰源应加以抑制。

5.4浪涌﹑静电放电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所有装置均应符合GB/T.4—规定的浪涌﹑静电放电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要求。

5.5电磁兼容性

应使装置不受传导干扰或辐射干扰的不利影响,符合GB/T,4-的规定﹐装置产生的射频骚扰不应超出GB/T.4—规定的等级。

6可靠性、可维修性和预期的使用寿命

6.1装置的可靠性

6.1.1预期的可靠性

用户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可靠性数据或满足用户的可靠性指标。供需双方应按共同认可的标准商定计算的方法。

6.1.2可靠性的验证

用户规定了可靠性等级时,应进行下列操作:a)仔细监测装置性能;

b)供需双方协商记录装置执行的所有操作;

c)为论证装置的可靠性等级,在共同认可的期限(里程或使用小时)结束后﹐应提供缺陷分析报

告,指明更换的元器件(元器件代号,型号、制造商、生产批号,里程和/或工作小时等),故障的定义和原因(设计的弱点.软件、元器件问题等);

d)为了表明装置满足规定的可靠性要求,应对装置进行可靠性评估,可采用GB/T(所有部分)作为指南;

e合同中应说明具体的可靠性评估程序

6.2使用寿命

装置的使用寿命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当供应商打算采用的元器件其寿命短于装置使用寿命时,应由供需双方商定这些元器件的使用和定期更换程序。

6.3可维修性

除非另有协定,装置的设计一般应做到无需定期维修。如有特殊维修要求,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应能够单独测试印制板组件﹑插件箱。

此外,装置供应商应说明应和不应的维修程序。6.4维护等级

M/W:13087781bzf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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