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1、伙房内外要整洁,炊具用具必须干净,无腐料变质食品,生熟食分开操作,做到无蝇、无鼠、无蜘蛛网。现场供应开水,饮水器具卫生。
2、组织专业卫生承包队及各施工队分片面负责卫生责任区,负责监督和打扫卫生,填平积水洼地,清除杂物,夏季地面洒水防尘,冬季清除冰雪,保持地面无积水、无污物。
3、现场食堂要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做到无蚊蝇、无鼠害,无饮食中毒,使职工吃得好,吃得卫生。
4、施工生活区的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高度不低于2.1m。
5、施工现场围墙应封闭严密、完整、牢固、美观,上口要平,外立面要直,高度不低于1.8m。
6、施工现场应在大门外附近明显处设置宽0.7m,高0.5的施工标牌,写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内容。字体应书写正确、规范、工整、美观,并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设置高度底边距不得低于1.2m。
7、大门内应有施工平面布置图,比例合适,内容齐全,一以结构施工期平面图为主,也可以分基础期、结构期分别设置平面图。平面图布置合理并与现场实际相符,还应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护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内容简明实用,字迹工整规范。
8、施工区域和生产区域应明确划分,并应划分责任区设标志牌,分片包干到人。
9、施工现场的种标语牌、字体应书写正确规范,工整美观并经常保持整洁完好。
10、现场临时设施的布置:必须修建的临时设施,应充分利用当材料或旧料,尽量采用移动式或容易拆装的建筑,以便重复使用。
11、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方便生产和生活,不得占据在建工程的位置,与施工的建筑物之间,或临设房屋之间要保持安全和消防间距。
12、工地厕所有专人清扫,且有公共浴室。
13、宿舍内生活垃圾要放置垃圾池,不准乱扔,保持宿舍整洁。
14、公司卫生所定期到工地进行医疗门诊及做好施工现场的除四害工作。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1、配电线路
(1)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用电接线的位置(在施工现场靠东面宿舍边)安置本工程的总配电箱。从总配电箱的工作零线上接出工地专用保护零线形成TN-S系统(三相五线制)。从总配电箱引出分配电箱,Ⅰ-1级分配电箱设置在2#楼北面钢筋场内(即地下室顶板上),Ⅰ-2级分配电箱设置在1#楼北面靠近井架的位置上,再从各个Ⅰ级分配电箱引出开关箱接到各个施工机械、机具设备旁。
(2)整个电源系统按三级配电的漏电保护设置,控制系统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开关进行设置,对整个施工现场总电源、配电电源、工作使用电源使用分级控制,保护专用零线贯穿全电源系统接入建筑物防雷系统。
(3)本工程线路主线路为35mm2,分配电箱线路为25mm2,均采用塑料铜芯线架设。
(4)用电线路架设:
1)、电源:施工用电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
2)、支线架设:本工程施工现场无变压器,用一路主导线沿现场周围布置,用电集中的地方需要在用电处用支线引出,施工现场的全部线路均架空设置。
3)、木质电杆的材质,必须符合要求,其有效部位尾径应不小于mm,在大开挖完成后埋设电杆,在回填的地基上加大埋设深度,杆底加长盘。转角杆采用双横担,双绝缘子的十字横担,并在二个方向设置线杆拉线,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应在30°-45°之间,拉线的截面积不得小于3×Φ40拉线锚固物埋设深度不小于1m。
4)、防火要求:电源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电焊机使用场地必须各配干粉灭火器1台。
以上措施条款为该工程用电安全及电气防火的保证依据。
5)、钢筋加工场内固定安装的线路用绝缘套管设漏电保护装置。电源线不得与钢筋产生摩擦或被钢筋轧压。
2、配电箱和开关箱
(1)配电箱和开关箱应安装牢固,便于操作和维修。
(2)落地安装的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地点应平坦并高出地面,其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3)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宜设在箱的下面或侧面,电源的引出线应穿管并设防水弯头。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
(5)具有3个回路以上的配电箱应设总刀闸及分路刀闸。每一分路刀闸不应接2台或2台以上电气设备,不应供2个或2个以上作业组使用。
(6)照明、动力合一的配电箱应分别装设刀闸或开关。
(7)配电箱、开关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闸、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烧蚀现象。
(8)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2)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并应测绝缘。
3)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4)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1台开关接2台及2台以上电动设备。
5)移动式电动工具的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关控制,其开关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6)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当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7)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因故离开现场暂停工作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开电源开关。
8)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9)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套软电缆或聚氯乙烯护套软电缆。电缆应避开热源,且不得拖拉在地上。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等措施。
10)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需要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转动部分进行移移动。
11)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完毕后,必须在电源侧将电源断开。
12)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台上。
(9)电焊机
1)根据施工需要,电焊机宜按区域或标高层集中设置,并应编号。
2)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设棚遮蔽。
3)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
4)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壳的热态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Ω。
5)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6)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其长度不宜大于5m。
7)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8)电焊把钳绝缘必须良好。
9)电焊机二次侧引出线宜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不宜大于30m。
3、接地保护装置
(1)制定安全用电责任制,做好技术交底。
(2)按TN-S系统设计要求设置保护接零系统,实施三相五线制,杜绝疏漏。所有接零、接地处必须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要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严禁混用。
(3)电线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它杂物。
(4)设置各级分配电箱,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级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防雨措施,加门锁,并有专人负责。安装位置周围不得有杂物,便于操作。
2)电线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小于0.5m。
3)总配电箱正面要有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0m。
(5)各级配电箱前通道不得堆放杂物。
(6)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的操作顺序。送电操作: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停电操作:用电设备-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7)各种电器应安装在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电器、熔丝规格必须与电流量相一致。
(8)各级配电箱必须固定设置,配电箱、开关箱统一编号,喷上电气标志和施工单位名称。箱底距地面不小于1.2m。
(9)配电箱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
(10)设备与开关箱间距不大于3m,配电箱间距不大于30m。各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器,单机所使用的漏电保护开关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特别潮湿场所,以及振动器、潜水泵、水磨机及各种手持式工具应选用15mA漏电动作电流的防溅型产品。
(11)安装防雷接地装置,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并联于基础防雷接地线网,重复接地电阻值≤10Ω。
(12)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13)与电器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14)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
2)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配电箱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4)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起重机的架体接地装置;
(15)保护零线除必须在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16)总配电箱应装设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与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接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力额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力额定值相适应。
(17)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处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8)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和出线口设在箱体的下底部,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部、侧面、后面或门处。移动式配电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9)所有配电箱、开关箱每月检修一次,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22)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YHS型防水橡皮护套电缆,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23)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工作的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4)使用行灯的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保护网。
4、用电气安全防火措施
(1)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路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保护。
(2)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
(3)各级配电箱应配置砂箱或绝缘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并严禁烟火。
(4)加强电气设备相邻和相一地间的绝缘,防止闪烁。
(5)合理设置防雷装置。
(6)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7)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设备不得超负荷工作,并避免出现高峰期间超负荷用电。
(9)生活用电不得使用电热设备,照明线路不得乱拉乱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