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气装置 >> 电气装置市场 >> 电气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结束,应进行全面质量检验,合格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质量检验和验收工作应依据现行《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划分,对其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逐项进行。
工程质量的评定均分“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的条件是:
A、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B、基本项目的抽检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C、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当其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即为合格,当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且其中有50%及其以上为优良时(必须含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即为优良。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当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观感质量的评定(室外单位工程不进行观感质量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时,其质量为合格;当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且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分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指定的分部工程必须达到优良),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时,质量为优良。
工程验收是检验评定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进度,适时对隐蔽工程、阶段工程和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工程验收的要求、方法和步骤有别于一般产品的质量检验。
工程竣工验收是对建筑安装企业生产技术活动成果的一次综合检查验收。一般工程正式验收前,应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预验收,检查工程质量及有关技术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充分做好交工验收准备工作,然后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当地质检部门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共同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内容一般包括:
a、检查竣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检查验收规范所规定的检查项目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c、检查验收规范规定应提交的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应提交的技术资料一般包括:设计变更部分的实际施工图,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及安装图纸等,安装技术记录、调整试验记录以及规范规定的其他技术文件。
d、依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质量等级评定。
e、质量合格,办理验收签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