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气装置 >> 电气装置优势 >> 资讯百东汇智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百东汇智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47-03-批准备案,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广西百色恒东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百东汇智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2.2项目编号:E2866005274001
2.3招标范围:采购百东汇智中心项目电梯共35台设备采购及安装,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招标人下达采购需求单之日起60日历天内,每批货物到货后6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安装调试完成后25天内取得质监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7天内按合同有关约定将设备及资料交付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单位使用。
2.6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2.7标段划分:无。
2.8质量标准:符合《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6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含维修)许可证B级以上(含B级)资质,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以上(含B级)资质。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持有电梯安装维修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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