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气装置 >> 电气装置前景 >> 国标爆炸性环境设备的修理引言介绍
引言
当电气设备安装在可燃性气体、蒸气、薄雾或粉尘在量上可能形成危险环境的场所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降低设备在正常运行或规定的故障条件下因电弧、火花或热表面形成点燃而发生爆炸的可能性。
本部分是其他相关国家标准在电气设备安装方面的补充,如GB/T系列(建筑物电气装置)。同时也涉及GB相关部分对应的电气设备的设计要求。
本部分的第4章是对设备修理和检修的通用要求。它宜与本部分中其他章节对防爆型式的具体要求同时使用。
当防爆设备含有多种防爆型式时,宜参照所有相关条款。
本部分不仅给出了对修理的设备保持其电气安全和性能要求的适用方法,而且规定了在修理、检修或改造之后,设备仍应符合以前防爆合格证的要求,或不再符合防爆合格证的规定而符合相关防爆标准的保持程序。
改变每一种防爆型式的防爆性能依据的是其唯一的特性。这些改变宜参照相关标准的具体规定。
对于不同设备的修理,用户会选择最合适的修理单位,无论这些修理单位是制造商的修理厂,还是装备精良的有能力的独立修理公司(见注)。
本部分认可设备修理、检修和改造应达到要求的性能级别,因此某些制造商可能建议设备仅由他们自己修理。
在对符合防爆合格证要求的设备进行修理、检修或改造时,可能需要明确设备继续符合防爆合格证的规定。
注:制造商可建议某些设备返厂进行修理或修复,同时,独立的有能力的修理单位也在对GB包含的部分防爆刑式或全部防爆型式的防爆设备进行修理。为了使修理的设备在设计和结构上仍保持防爆型式的完整性,可能需要设备原制造商设计(只能从设计和加工图纸中获取)的详细资料。如果设备不是返回原制造商进行修理或修复,用户宜考虑选择制造商建议的修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