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气装置 >> 电气装置介绍 >> 防爆电气设备电缆引入装置的检验
引入装置是外部电源和控制电路引入或引出防爆电气设备的通道,是防爆电气设备重要的外壳部件。由于引入装置直接与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相接触,且经常要被维护、操作人员打开接线。因此电缆引入装置是防爆电气设备最为薄弱的部位,其结构设计、安装检验非常重要。
电缆引入装置的可靠性直接影响到整防爆安全性能,如果电缆引入装置结构、安装不符合要求,则外壳的隔爆性能就会改变。然而在装置的安装检验中,作者经常发现有不满足要求的情况发生,比如安装后装置的密封性达不到要求、装置结构破坏了整体防爆性能等缺陷。
根据标准GB.2-规定,引入装置可分为整体型和分离式两种。
整体式引入装置,是在外壳制造时直接设在外壳壁上,这时,电缆引入装置可作为设备整体的一部分,即构成设备外壳的一个不可分离的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引入装置应与设备一起进行了试验。
分离式引入装置,可以用光孔或螺纹的形式装配在外壳上来实现,引入装置可以从设备上取下。在这种情况下,引入装置没有和防爆设备一起申请进行型式试验,而是独立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取得单独的防爆合格证。
引入装置的结构设计,应满足其在安装后仅通过工具才能打开的要求。引入装置部件装配到电气设备上时,它们的结构和固定方式不应损害电气设备的防爆特性,其具体连接结构可以是满足相关的防爆型式要求的螺纹或光孔,并达到要求的外壳防护等级,且当其连接结构在经受规定的夹紧和冲击试验后,不应产生影响相应设备的整机防爆性能要求。电缆引入装置的电缆引入通道应光滑,以防止划破电缆;电缆进线口应有半径为1/4电缆直径,但不能超过3mm、为75°的圆电缆引入装置的检验要求型式试验的要求:电缆引入装置无论是整体或是分开,均应符合标准GB.2-第13部分和附录C的要求,需进行密性试验和机械强度试验。对于分离式螺纹连接的Ex电缆引入装置可以作为设备进行型式试验和判定。弹性密封圈材料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老化试验。对于采用填料结构时,制造厂应提供证明文件,以保证材料具有足够的热稳定性,并要求材料的极限温度应至少超出电气设备的最高温度20K。当电缆引入装置的外露件为非金属材料时,应满足抗静电荷的要求。型式试验合格后,证明文件要求:对使用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电气设备在投入运行之前应进行检查,以确认所选的防爆型式和安装是否满足要求。从目前检验的现状来看,业界对危险区域电气设备常规的检验要求比较熟悉,但是对电缆引入装置的安装检验要求不太清楚,因此本文按照标准GB.2-的规定,对引入装置的安装检验要求进行了细化。电缆引入装置型式检查:检查电缆引入装置的型式,确认其符合标准GB.2-规定;核查电缆引入装置的防爆合格证。如果是分离式装置则设备使用方应要求制造商提供防爆试验合格证,对于整体式要检查电气设备的防爆合格证,确认引入装置已作为该设备外壳的一部分进行了型式试验;检查引入装置防爆类别应适合于危险区域的分类。电缆引入装置密封性检查要求1、对于带弹性密封圈的电缆引入装置要特别注意检查密封圈的型式、尺寸、和安装工艺,具体要求如下:
密封圈的型式必须适合。密封圈主要分为电缆密封圈和电线密封圈。应该使用电缆密封圈。在GB.2-的防爆标准中允许电缆密封圈中间的电缆孔切割同心槽的方法增加多种电缆的匹配性能,由于切割同心槽后,密封圈的强度大大降低。因此在GB.2-标准中不允许使用。
密封圈的长度满足隔爆面长度要求。密封圈在安装电缆并且压紧后,在压缩状态下的长度根据隔爆腔容积大小有不同的要求。例如一个ⅡC级隔爆灯具,当隔爆腔容积超过2升时,密封圈在压缩后电缆与密封圈的接合面长度≥25mm,按照1/3压缩长度计算,在密封圈非压缩状态下的轴向长度应该在33mm。
2、需要检查电缆进入引入装置的安装间隙,该间隙要尽量小,至少保证电缆进入后无法来回自由抽动。
3、冗余的接线嘴的封堵检查。如果有冗余的电缆引入装置出现时必须配备封堵件,用于封堵电气设备外壳壁上冗余的引入孔,封堵件应符合相应专用防爆型式的要求。且封堵件只能用工具才能拆除。
4、对于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
5、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皮上,或者用绝缘胶灌至三叉口以上。
6、电缆护套伸入器壁建议保证5~15毫米的要求,煤矿防爆标准中规定如果小于5毫米为失爆。如粗电缆穿不进去时,可将深入部分均匀锉细。
7、对于螺纹管接头,其结构应满足标准GB.2-C2.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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